住宿照顧部

嚴重殘疾人士護理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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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期住宿服務

主要提供住宿、膳食、護理、休閒、輔導、家長、義工及社區服務。

服務對象:十五歲或以上嚴重肢體殘障人士;
     申請者需要為非長期臥床及不需接受頻密醫療護理;
     無傳染病、無急性醫療問題、沒有嚴重自我傷害;
     或暴力行為。

服務時間:全年每天二十四小時服務模式運作。

收費: 按社會福利署及本會釐訂之收費作標準。

名額: 50名

申請方法: 有申請需經社會福利署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作出安排。

退出方法: 如服務使用者退出服務,將會召開個案會議,商討適當轉介及跟進事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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