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期住宿服務
主要提供住宿、膳食、護理、休閒、輔導、家長、義工及社區服務。
服務對象:十五歲或以上嚴重肢體殘障人士;
申請者需要為非長期臥床及不需接受頻密醫療護理;
無傳染病、無急性醫療問題、沒有嚴重自我傷害;
或暴力行為。
服務時間:全年每天二十四小時服務模式運作。
收費: 按社會福利署及本會釐訂之收費作標準。
名額: 50名
申請方法: 有申請需經社會福利署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作出安排。
退出方法: 如服務使用者退出服務,將會召開個案會議,商討適當轉介及跟進事宜。